日前,福建省财政厅印发《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(2024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(以下简称2024年版集采目录),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前。
2024年版集采目录与现行的2021年版集采目录比较,一是品目数减少。2021年版集采目录共有品目35个,其中包括财政部《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(2020年版)》(财库〔2019〕69号)中的品目30个,福建省增加的品目5个(信息安全设备、数字照相机、电冰箱、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、会议服务)。2024年版集采目录精简到29个品目。具体是:删除“信息安全设备”“数字照相机”“电冰箱”“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”“会议服务”;合并“喷墨打印机”“激光打印机”“针式打印机”为“打印机”,合并“乘用车”和“客车”为“乘用车”,增加“移动工作站”“图形工作站”。
二是品目内容调整。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〉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2〕31号),对应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名称、编码及内容。“台式计算机”删除“不包括图形工作站”说明,“便携式计算机”删除“不包括移动工作站”说明,“复印机”删除“不包括印刷机”说明,“触控一体机”说明部分将“包括室内型、户外型触摸屏等”调整为“包括室内型、户外型触摸屏/互动屏等”,“LED显示屏”删除“包括单基色显示屏、双基色显示屏、全彩色显示屏等”说明,“扫描仪”删除“包括平板式扫描仪、高速文档扫描仪、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,不包括档案、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”说明,“空调机”删除“包括空调类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,不包括多联式空调机组”说明,“家具用具”调整为“家具”并将“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、钢制或钢制为主、铝制或铝制为主的家具”调整为“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家具,鼓励采购竹制家具”;“信息安全软件”调整为“应用软件”,备注部分增加“限于信息安全软件”表述。“云计算服务”将“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(InfrastructureasaService,IaaS),包括云主机、块存储、对象存储等,系统集成项目除外”的说明部分调整为“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,包括基础服务、平台服务、应用服务等”,“互联网接入服务”修改为“网络接入服务”;“机动车保险服务”修改为“财产保险服务”,备注部分增加“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”表述。“印刷服务”说明部分删除“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”及“该品目实行定点采购”表述,“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”说明部分删除“该品目实行定点采购”表述,“车辆加油服务”修改为“车辆加油、添加燃料服务”。
三是部分品目设置金额起点。2024年版集采目录延续2021年版集采目录做法,将“电梯”“不间断电源”“家具”“云计算服务”“网络接入服务”“物业管理服务”规定金额起点,分别为100万、50万、200万、50万、50万、200万,以与我省集中采购机构履职、集中采购品目实施监管等相衔接。
另外,2024版集采目录提高省级货物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。将省级货物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;将省级货物、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与省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相同等。